2015年度全省地基基礎工程低應變法檢測能力驗證情況通報
蘇建質監〔2015〕13號
各有關檢測機構:
為加強全省地基基礎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全面提高我省地基基礎工程檢測水平,根據蘇建質監函〔2015〕29號文《關于開展2015年度全省地基基礎工程低應變法檢測能力驗證工作的通知》要求,2015年10月18日省質監總站組織了全省地基基礎工程低應變法檢測能力驗證,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能力驗證是對我省開展地基基礎工程低應變法檢測項目的檢測機構、檢測人員低應變檢測能力的一次綜合性檢驗。此次活動得到了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大力支持,各相關檢測單位踴躍報名,全省共164家檢測機構參加能力驗證,其中161家檢測機構具備地基基礎工程基樁低應變檢測能力,3家單位擬開展地基基礎工程基樁低應變檢測工作。
本次能力驗證活動嚴格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技術方案符合《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規范》JGJ106-2014中關于低應變法的相關條文,對低應變測試工程樁、模擬樁經過專家組多次討論、多方面進行論證和研究,適合本次能力驗證活動需要。本次活動的組織過程是嚴謹、公正的。
二、統計分析和評審結果
根據本次能力驗證的技術方案,依據《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規范》JGJ106-2014的相關條文標準,對檢測機構提交的曲線實測、分析計算等書面檢測成果進行綜合評判。其結果為,得分等于或大于90分的檢測機構有33家、占20.1%;得分80~89分的檢測機構有46家、占28.0%;得分70~79分的檢測機構有38家、占23.2%;得分60~69分的檢測機構有21家、占12.8%;得分小于60分的檢測機構有26家、占15.9%,詳見附件1。
結果表明:參加能力驗證活動的絕大多數檢測機構的綜合水平具備正確使用低應變法評價基樁樁身完整性的能力,少數檢測機構在檢測曲線的擬合分析與樁身完整性判定等環節出現明顯偏差,能力驗證結果分析詳見附件2。
三、處理意見
1、能力驗證結果得分大于等于70分的117家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為滿意。其低應變法檢測能力符合要求。
2、能力驗證結果得分小于70分且大于等于60分的21家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為可疑。應通過查找原因、對相關人員繼續培訓、自行組織比對試驗等整改措施提高檢測能力,相關整改結果應通過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并在1個月內上報省質監總站;由省質監總站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符合要求后,視為整改合格。
3、能力驗證結果得分小于60分的26家檢測機構,能力驗證結果為不滿意。具有低應變法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應立即暫停本項目檢測業務,并向省質監總站上報整改方案,整改限期為1個月,屆時參加省質監總站組織的再次檢測能力考核,考核通過者方可恢復本項目業務;未取得地基基礎工程低應變法檢測資質的檢測機構整改合格后方可申請資質。
4、本次能力驗證的結果將作監督檢查、信用管理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四、有關要求
1、各省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次能力驗證結果應高度重視,鼓勵本次能力驗證結果滿意的檢測機構繼續努力,督促需要整改的檢測機構認真整改,以維持和提高本地區建筑地基基礎工程低應變檢測能力。積極鼓勵和舉辦多種形式、多個項目的能力驗證活動。
2、各檢測機構要重視地基基礎檢測中各檢測方法的能力建設,強化執行國家、省檢測技術規范規程的自覺性和規范性,認真對檢測人員進行技術再教育再培訓,及時更新、維護、保養檢測設備。
聯系人:卜青青,電話:025-51868718。
附件1:2015年度全省地基基礎工程低應變法檢測能力驗證結果匯總表
附件2:2015年度全省地基基礎工程低應變法檢測能力驗證結果分析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抄送:各省轄市建設局(委),各市、縣(市、區)質量監站,各檢測機構。